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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款业务

本行代理行网络遍及世界各地,可快速及稳妥提供全球资金调拨及收付结算。

汇出汇款

备有电汇及票汇两种方式,以供选择。

网上/电子汇款

您可透过本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进行汇款,并可采用其提供的范本功能,储存汇款资料作日后使用及存档,省时方便。

收费特优

  • 任何时段采用「网上银行」办理汇款,一般电汇每笔收费只需港币65元;中英文附言不另收费。

注:

  1. 电汇服务截汇时间(星期六及公众假期除外);
    一般电汇
    南商各分行: 下午5时
    网上银行 转账至本地银行(港元/人民币/美元/欧罗 经CHATS/RTGS通道)为下午4时30分;汇款往海外(电汇)为下午5时正

汇款申请的处理时间可能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出现延误,包括但不限于汇款申请文件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、通讯网络与电脑系统的运作、汇款国家所实施的外汇管制或其他法规和条例限制,以及非银行所能控制的情况。本行对有关因素所直接或间接引致的任何延误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特快转账(RTGS / CHATS)

客户若有需要进行拨款至本地其他银行,可申请以特快转账(RTGS / CHATS)方式办理,把港元/人民币/美元/欧罗款项转往其他本地结算银行的户口。一般特快转账可即日付款到账。


特快转账之货币与扣账货币不同时,需进行货币兑换,适用之汇率按本行厘定的现货汇率而厘定。若客户的特快转账申请使用暂订汇率,本行在厘定适用汇率后,可未经事先通知而在客户的账户扣除任何不足之数或贷记任何收益。如未能将款项转出,本行将迅速通知客户。


客户所办理的特快转账,可能涉及一种或以上的费用,例如:汇款银行查询及手续费及收款银行等之任何费用,当中收费模式视乎情况而定。客户可选择由收款方支付该等收费。


客户须自行承担所发出汇款指示的正确性(包括收款人名称、收款账号、收款银行等),一经汇出,款项已非汇款银行掌管之下及可控制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与责任。

个人客户服务热线: (852) 2616 6628

汇入汇款

配合向海外收取业务结算款项及资金回调安排,款项可直接存入于本行已开立的账户。

汇入汇款快速参考指南

外地票据

可经本行安排托收,向付款人索汇,或安排买入给予特快用款。